加强诸城地区未发掘地点的化石科学保护

2017-05-23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恐龙化石发掘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06〕 80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经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批准,从2008年开始,诸城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签订了《合作意向书》,由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赵喜进、徐星带队进行诸城恐龙化石发掘、研究、保护工作。在中科院、中国地质科学院专家指导下,在全市首先进行了普查,然后重点对张祝河湾、西见屯、臧家庄、库沟、恐龙涧、玉皇、皇龙沟等7处恐龙化石点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发掘。但现在仍有一些零星点,由于施工建设、农村进行生产活动及雨季洪水冲刷等原因可能造成许多地点出现化石暴露的现象。诸城市恐龙文化研究中心针对可能出现暴露的地点,针对性的对每个点都提前拿出抢救性化石保护方案。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按照程序,在积极准备抢救性预备工作的同时,并同时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做汇报,保证能及时、合法、科学的对暴露化石点进行抢救性保护发掘,将化石损失降到最低。


        在保护好已抢救性保护发掘地点的同时,诸城市恐龙文化研究中心为加强对其它可能出现化石暴露地点的保护工作。


        1、加强了古生物化石管理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


        诸城市恐龙文化研究中心成立了诸城市恐龙化石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诸城市恐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任组长,有关负责同志及技术人员任小组成员,定期研究、调度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聘请了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人类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权威专家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2、加强科学保护措施的落实


        对于诸城地区可能暴露化石的地点,目前我们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保护:一是对于这部分化石拍照记录后用土填埋的方式,使这些化石免于风化及人为破坏;二是对化石进行拍照登记后,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联系,由当地党委政府派人进行看守,另外可以采用铁丝网将这些地点圈起来保护;三是根据每个化石点的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抢救性保护发掘的,及时制定一套抢救性化石保护方案,向上级国土部门进行情况汇报,根据上级国土部门的批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四是设立诸城恐龙化石保护热线0536-6155678,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诸城古生物化石,防止化石由于自然及人为因素破坏的发生,从而加大对化石暴露地点的科学保护力度;四是在相关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家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共识及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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